广饶县发改局局长解读:关于调整我县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
2022年5月31日,县发展和改革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调整我县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》(广发改发[2022]15号),现解读如下: 一、出台原因 我县现行出租汽车运价是2013年制定的,因经济发展水平、车辆保有量、道路拥堵程度等情况变化及网约车竞争等因素,运营环境有了较大变化,适当调整出租汽车运价,有利于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。根据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、《山东省定价目录》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,决定调整我县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。 二、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客运出租汽车收费行为。 三、对比分析 起步价调到与市中心城区价格一致,即由6元/2公里调整为8元/3公里,车公里运行价格,按运行里程上调0.3元,即基本运价由1.50元/公里上调到1.80元/ 公里。回空加价50%,以基本运价为基础,超过8公里计收。按上述调价方案测算,对乘客影响。6公里内增加支出1.2—1.4元,20公里内增加支出5.4—5.6元,2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支出0.3元,等时费每分钟增加支出0.36元。 四、主要内容 (一)运价标准 起步基价为8元,起步里程3公里,不足3公里按3公里计费。 基本运价为1.80元/公里。 回空加价50%,以基本运价为基础,超过8公里计收。 夜间加价0.20元/车.公里,夜间22时至次日5时。 免费等候时间5分钟,每超过5分钟按1公里计费。非因乘客要求造成的停车时间,如加油、修理等不计在内。过路、过桥、轮渡、停车场费用由乘客承担,不得收取行李、包裹等杂费。 (二)规范运营行为 所有从事运营的出租车经营者,必须按规定安装税控计价器,并使用税务发票。严禁不打表计费和擅自提高运价等宰客行为,一经举报,依法查处。 (三)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。 政策原文:http://www.u888nn.com/art/2022/5/31/art_235417_10322211.html?xxgkhide=1 |